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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平安)日前,卫生部医政司下发的《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明确分级护理分为4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同时提出了每个护理级别的护理要点。
征求意见稿提出,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正确实施治疗、用药和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病情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资深护理专家认为,明确护理工作内容十分重要,因为在实际操作中,后勤等非护理工作占用护理时间导致护理质量下降的现象十分普遍。
北京协和医院护理部副主任郑建萍参与了征求意见稿讨论。她解释,特级护理级别最高,病情最重,剩下的3个级别数字越小,表示病情越重,提示护士按照轻重缓急开展护理工作。例如特级护理,包括以下情况:病情危重,随时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重症监护患者;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实施连续性肾脏代替治疗,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郑建萍介绍,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的指导原则,对提高护理质量将起到很大促进作用。以陪住为例,儿童、老人、精神障碍等病人需家属陪住,目的是为了医患及时沟通。而一些护士把部分护理工作交给家属去做,使“陪住变成了陪护”。有了统一的标准后,护士的行为就有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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