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孔令敏)日前,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患儿相关疾病医疗费用支付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保障因食用含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而患病婴幼儿的权益,由对此次事件负有责任的企业出资建立患儿医疗赔偿基金,并委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管,对患儿急性治疗终结后到18周岁以前可能发生的与此相关的五类疾病给予免费治疗。
《通知》规定,患儿急性治疗终结后到18周岁以前,发生与食用含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而致泌尿系统结石相关的五类疾病,可在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治疗。参加医保的患儿,其自付部分由当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报销;未参加医保的患儿,医疗费用先由家庭垫付,再到当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报销相关疾病治疗的全部医疗费用。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要以已建数据库为基础,进一步做好患儿相关疾病后续医疗有关信息的记录工作,并按照国家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诊疗专家组会同中华医学会组织制定的《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致泌尿系统结石患儿急性终结期后可能出现的相关疾病关联性判定要点》和相关疾病诊疗规范,科学准确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前要认真查验患儿身份,情况属实的方可出具,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五类可获免费治疗的疾病
1.残留结石及其合并症(如泌尿系统感染、血尿、梗阻等)。
2.结石梗阻后遗疾病(如高血压、泌尿系统感染等)。
3.肾衰及其合并症(如高血压、贫血等)。
4.术后合并症(如输尿管、尿道狭窄,膀胱输尿管返流,腹膜透析并发肠粘连导致的肠梗阻等)。
5.尿路上皮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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