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2月2日电记者2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此前导致喀什地区2名糖尿病患者死亡的药物“糖脂宁胶囊”被确认为假冒药品。截至2月1日,新疆共查扣标识为广西平南制药厂生产的“糖脂宁胶囊”药品(国药准字B20020169、批号081101)9391瓶,其中从患者手中追回2663瓶;4名销售假药的涉嫌犯罪人员被抓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2日接受记者专访时说,全国各级药监部门都在对假的“糖脂宁胶囊”进行稽查,目前尚未在药店及新疆以外的地区发现这种假药,也没有服用该假药的新的药害事件报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死者生前服用的药品每粒含约10.33毫克的格列苯脲。格列苯脲为第二代磺脲类药,有较强的降低血糖作用,但成人每日服用不得超过l5毫克,否则会危及用药者生命安全。被查获的药品说明书称正常用量为每日9粒,已超过最高日服用量6倍。
据了解,这批标识为广西平南制药厂生产(批号为081101)的“糖脂宁胶囊”在喀什等地通过义诊的方式,向前来咨询的患者进行私售。
“假‘糖脂宁胶囊’从生产到销售都是非法的。”颜江瑛说,我国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药品流通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订货会、产品宣传会等方式现货销售药品。假“糖脂宁胶囊”在稽查中一经发现,应立即查扣,它不属于召回的范畴。召回针对的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存在缺陷或隐患的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事发后,新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在全区范围内查扣该药,同时,及时下发“用药警示”,要求各地(州、市)迅速在当地新闻媒体上滚动播出。同时全方位开展“糖脂宁胶囊”查控工作,凡发现辖区内有此批号药品的要立即封存,不得继续销售,防止危害患者。
据悉,目前,新疆组织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继续做好对“糖脂宁胶囊”的市场监督,对流入新疆的其他批号“糖脂宁胶囊”开展监督抽验,一经发现有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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