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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确定深化医改具体目标措施 |
2009-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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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忠田葛永宏特约记者王萱从近日召开的山东省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该省从今年开始落实城乡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公共卫生机构人员、发展建设、公用和业务经费将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全省力争两年内实现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到15元,并逐年有所提高。
山东省提出,今年将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管理年和星级服务机构创建活动,同时抓好96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全省机构规划建设任务,使人口覆盖率达95%以上。该省将严格控制新农合基金结余,当年结余和累计结余与当年筹资总额相比,分别不超过10%和15%,提高参合农民的实际补偿比例。同时加快新农合基金市级统筹试点步伐,在过去两市的基础上再选择1个~2个市试点。
山东省要求,各地组织专门力量,做好医院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着力研究制定本地、本单位医改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措施。继续搞好潍坊市改革试点,再选择部分地市和单位进行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等7个单项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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