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郑灵巧)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就当前防范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播发布公告,提示相关人员做好预防工作,要求口岸相关机构加强相应服务。 公告称,来自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地区人员,如有发热、咳嗽、头痛、全身不适等症状的,出入境时应主动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口头申报。口岸检疫人员要加强对来自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地区的出入境人员体温监测、医学巡查等卫生检疫工作,对申报或现场查验发现有上述症状的人员要仔细排查,对发现的人高致病性禽流感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要及时采取医学措施。前往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地区的人员,旅行中或旅行后发现有禽流感相关症状,应立即就医,并在出入境时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