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行业消息 > 医药消息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吴
图片1 吴邦国,男,汉族,1941年7月生,
·政治人物:温家宝
·政治人物:胡锦涛
·科学人物:吴征镒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四种情况新药注册可申请特批
2009-05-20

  (记者王乐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药注册特殊审批管理规定》。该《规定》列出了新药注册特殊审批的条件、程序和要求,明确了申请人在新药注册特殊审批过程中所具有的权利和须承担的义务。

  根据该《规定》,新药注册申请在以下4种情形下可以进入特殊审批:一是没有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及其制剂,以及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二是没有在国内外获准上市的化学原料药和制剂以及生物制品;三是治疗艾滋病、恶性肿瘤、罕见病等疾病,并具有明显临床疗效优势的新药;四是目前尚无治疗手段的疾病的新药。《规定》指出,主治病证未在国家批准的中成药“功能主治”中收载的新药,可以视为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新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介绍说,特殊审批的“特殊”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单独设立通道,优先保证特殊审批新药注册申请全过程的审评审批;建立适时介入、关键阶段沟通交流的机制;设立多种途径进行补充资料,允许进入特殊审批的新药注册申请补充资料;明确与特别审批程序的衔接,当存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威胁时,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新药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特别审批程序》办理;在技术审评阶段药品审评中心将继续保留现已实施的调集审评资源、优先审评等相关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规定》同时建立了新药审批的风险控制机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针对特殊审批新药注册申请设定相应的数据库,并于药品审评中心网站对外发布必要的特殊审批新药注册申请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相关链接
    ·解放军疾控所获国家实验室资质
    ·加拿大研究发现:“察言观色”东西方人有差
    ·英国一麻醉师“摆乌龙”病人被弄成“活死人
    ·调查:75%大学生介意伴侣曾与他人有婚前性
    ·持北京绿卡可上生育险 无绿卡者费用由单位
    ·北京“吹牛”药品广告下降5% 将加大检查力
    ·上海07年常住人口1858万人 08年有9项计生任
    ·贵州正安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疫区封锁
    ·“全国爱肝日”:专家提醒乱服减肥药易患肝
    ·中国儿童营养不良与营养过剩同时存在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