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钱峰)卫生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和《出生医学证明》(简称“母婴三证”)工本费,以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要求。 卫生部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严格执行要求,并加强与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的协调和沟通,保证本地区“母婴三证”发放、使用和管理的费用。各地于2009年1月1日前收取的“母婴三证”工本费要继续按照原规定和原渠道上缴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