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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老年人和灵活就业人员可报销门诊费用 |
2009-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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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孔令敏)12月24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两局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出了一揽子惠民措施。其中一项为:从明年4月1日开始,将对近80万城镇老年人和灵活就业人员的门诊医疗费用予以报销。
据北京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的城镇老年人和灵活就业人员均无须增加缴费费用。城镇老年人只要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就可以获得年报销标准为500元的门诊报销费用,这部分经费将由财政和大病基金负担;灵活就业人员的报销标准、范围和就医管理与企业在职职工相同,这部分经费将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负担。据统计,为实施这一政策,明年北京市财政将增加投入0.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增加支出1亿元。
针对由于少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导致企业退休人员不能及时报销医疗费用的问题,北京市社保局规定,将退休人员医疗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凡是参加北京市基本职工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都可以及时报销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对于履行了与城镇职工同样的缴费义务的农民工,可以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待遇。同时,该局还调整了医疗保险缴费周期,由“当月缴当月”调整为“当月缴上月”。缴费周期调整后,明年一整年企业和职工将少缴一个月的医疗保险费,从而可一次性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18.54亿元。此外,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费率将由2%调整到1%,可减轻企业负担3.42亿元。对于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中的伤残津贴,月人均将增加240元,增幅为14%。同时,工伤保险费率将由0.59%调整到0.48%,降幅为18.6%。据悉,以上措施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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