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孔令敏)近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试行办法》,鼓励市民举报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行为。 《办法》规定,任何个人举报参保单位或个人、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机构违反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有关规定的事项,经查证属实的,均可获得奖励。奖励标准为100元至最高5000元不等。据悉,举报人可以采取当面、信函、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北京市社保局的相关部门举报。资金由北京市财政在年度预算中予以安排,单独列账,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