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乐民)10月20日,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就茵栀黄注射液事件发表声明称,在得知茵栀黄注射液致人死亡后,该公司已于10月16日主动召回批号为071001的茵栀黄注射液,于10月17日主动暂停所有批次茵栀黄注射液的销售和使用,并书面通知经营、使用单位和药品监管部门。
10月16日13时,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接山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电话通知,其所生产的茵栀黄注射液(批号071001)在陕西省志丹县人民医院发生疑似不良反应,致一名新生儿死亡。该公司立即启动药品不良反应应急预案,主动召回产品,并对该批次召回产品申请复验。
10月19日,卫生部召开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人民医院使用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茵栀黄注射液(批号071001)后,有4名新生儿发生不良反应,其中1名出生9天的新生儿于10月11日死亡事件。卫生部要求各地立即停止该批号茵栀黄注射液的临床使用。
茵栀黄注射液的主要成分是茵陈、栀子、金银花提取物和黄芩甙,其批准的功能主治是清热、解毒、利湿、退黄,临床常用于治疗新生儿黄疸。
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建厂已有38年,是一家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GMP)的企业。经调查,该公司共生产茵栀黄注射液26万支,已全部销往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山东、云南、陕西和宁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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