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钱峰)卫生部决定从12月1日起实施死因统计网络报告工作,以了解居民死因变化和健康水平,为制定卫生政策和疾病防治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据悉,报告范围为开展死因统计的县(区、县级市),包括国家死因统计点和省级死因统计点。责任报告单位是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县及县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容包括居民病伤死亡原因报告卡和居民病伤死亡原因调查表。各责任报告单位登录省级报告平台上报数据,未建省级报告平台的地区登录卫生部报告平台上报数据。在医疗机构死亡者由接诊医疗机构在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1个月内网络报告,非在医疗机构死亡者由死者所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填写死因报告卡1个月内网络报告。不能上网的医疗机构将纸质死因卡片按月报送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责任报告单位要严格审核死因卡片并订正错误,确保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审核辖区内全部死因卡片,补报漏报的死因卡片。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死因统计网络报告工作,建立死因统计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漏报调查和督导检查,保证死因统计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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