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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类人群应优先接种流感疫苗
2009-05-20

  (记者郑灵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近日推出《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导意见(2008版)》。新版《指导意见》建议,长期居住在敬老院、疗养院和其他慢性疾病护理机构的人员和照看小于6月龄婴儿的人员应优先接种流感疫苗。

  新版《指导意见》提醒公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流感流行高峰期少去人群聚集场所。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时应戴口罩,尽早找医生诊治,并留在家中休息。

  新版《指导意见》建议优先接种流感疫苗人群有两大类。一是患流感后发生并发症风险较高的人群,包括6月~59月龄婴幼儿;60岁以上的老人;患有慢性肺病(包括哮喘)、心血管疾病(原发性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病或代谢性疾病(包括糖尿病)的成人和儿童;有免疫抑制状况的成人和儿童,包括因服用药物或艾滋病病毒感染而导致的免疫抑制;长期患有神经系统疾病的成人和儿童(如认知障碍、脊髓损伤、癫痫或其他神经肌肉疾病等);长期接受阿司匹林治疗的儿童和青少年(6月龄~18岁);长期居住在敬老院、疗养院和其他慢性疾病护理机构的人员;准备在流感季节怀孕的妇女。二是有较大机会将流感病毒传染给高危人群的人员,包括敬老院、疗养院和其他慢性疾病护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小于59月龄的婴幼儿、60岁以上老人、其他流感高危人员的家庭成员及照看、护理他们的人员,特别是照看小于6月龄婴儿的人员;医疗卫生保健人员。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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