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胡玲)近日,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在广西北海召开《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试行)》培训会议。参会的13个卫生部农民健康档案重点联系县将全面推行这个统一的规范,这标志着从去年6月启动的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工作已从准备阶段进入试行阶段。
《规范》明确了农民健康档案由封面、知情同意书、家庭健康档案和个人健康档案等构成。家庭健康档案包括家庭成员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目录、家庭社会经济状况、更新记录等;个人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表、主要健康问题目录、个人生活行为习惯和预防接种表、周期性健康体检记录、健康评价等表格。同时,《规范》对农民健康档案的管理、利用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建立农民健康档案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对健康档案的建立、保管、存放、使用、利用和计算机管理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卫生部农卫司负责人在会上强调,重点联系县要结合现有基础、条件,尽快推进原有档案格式向规范格式过渡;积极探索农民健康档案发挥作用的有效手段,通过开展动态追踪服务,逐步实现健康档案的动态管理,切实发挥健康档案在农民健康管理中的应有作用;积极研究农民健康档案的管理模式,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健康档案的管理水平。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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