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忠田)加强新闻单位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及网上涉性用品等广告的管理力度,对管控不力的将直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等四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提出了上述意见。 山东省明确,对不履行广告审查义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广告审查员和广告部门负责人要承担直接责任。对执法机关已经明示的违法广告,由于相关责任人的失职导致广告重复发布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有关人员相关处分直至调离工作岗位,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严重或未实施广告终审而导致发布广告出现重大问题的;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且不能主动配合行政执法或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在全省范围内连续3次检查广告违法率最高的;由主管部门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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