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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冯立中)卫生监督执法力量不足怎么办?安徽省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即卫生监督检查员制度对此做出弥补。近日,安徽省卫生厅出台了《卫生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对卫生监督检查员的资格、聘免、职责、规范、培训、奖惩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从去年开始,安徽省在20个县实施“卫生监督进乡镇”试点,由此出现了监督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一些县采用在基层卫生机构聘请人员担任兼职监督员的办法,但由于没有统一规定,这些人职能相同,名称则五花八门。
为确保卫生执法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安徽在全省建立了统一的卫生监督检查员制度。该省规定,卫生监督检查员是指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机关聘任,在规定职权范围内协助卫生监督工作的人员。申请担任卫生监督检查员的人员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参加卫生监督检查员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卫生监督检查员证件由省卫生行政机关统一制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机关发放管理。卫生监督检查员实行聘任制,聘期5年。卫生监督检查员的主要职责有: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协助建立健全卫生监督管理相对人的本底资料档案,协助收集、核实和上报卫生监督信息,协助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对卫生许可申请人进行指导,对管理相对人不符合卫生规范的行为及时提醒其纠正,及时报告并协助卫生执法机构调查处理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等。该省还规定了卫生监督检查员必须遵守的若干行为规范,有违规行为的将予以解聘,并追究相应责任。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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