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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害事件诉讼尚未影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2009-05-20

  (记者王乐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昨天表示,截至6月30日,今年上半年国家药品评价中心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165028例,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可以说,到目前为止,“齐二药”、“欣弗”等药害事件诉讼,并没有影响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和事件的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正在探索建立不良反应损害救济制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颜江瑛说,90%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和事件是医疗机构报告上来的。正是有一大批医务人员在积极地报告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品不良事件,才使得我们能够及时地发现损害公众健康的药品,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公众的安全。我国法律法规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务人员报告不良反应的法律责任有明确的规定,上述人员必须依法报告不良反应、不良事件。

  颜江瑛表示,合格的药品在正常的用法用量下使用,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我们称之为不良反应。在一些国家,比如美国、德国、瑞士等,已经尝试通过建立基金、保险,对这种不良反应的损害给予救助。在“齐二药”和“欣弗”事件以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这方面进行了几年的探索,以建立这样一个制度,保护公众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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