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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虹)“中国每一名医生平均每年可能会遇到两件医疗纠纷。与美国医生(每人每年15件)相比是很少的,但与日本医生(每人每年0.4件)相比,又是比较多的。这一方面说明中国医生目前还处于比较安定的环境,另一方面也说明医患关系紧张问题已经不可小视。”在中国医院协会日前召开的2008年医院管理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法官林文学根据其研究统计的一组数据,得出了上述结论。
根据对全国法院系统受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总量分析,从2002年至今,每年以医疗事故作为案由的案件量稳定在9000件~10000件,加上以其他案由受理的案件,共为45000件~50000件。从相对可靠的数据可以看出,2002年以来,医疗纠纷案件总体上比较平稳。这一结论与许多媒体的报道和有些人的观念有一定的差距。
根据计算,全国每年发生的医疗纠纷数平均为1300万件左右,2006年全国门急诊总量是24亿人次,因此医疗纠纷发生的比例是0.5%左右。如果按照2007年底全国医护人员665万的数量来分配,每一名医生平均每年可能会遇到两件医疗纠纷。但在总体平稳的同时,2002年以来,医疗纠纷恶性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面极大。
林文学根据研究提出医疗纠纷产生的七大原因:医疗资源的供需失衡,医患之间缺乏理解和沟通,医生和患者存在难以避免的经济利益冲突,患者对诊疗效果的要求提高,医疗技术的发展及诊疗方法的更新,医护人员的不当行为,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匮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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