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乐民)6月18日~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3个工作组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生产的问题企业开展飞行检查。此次检查对象共8家,其中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相关品种停产整顿的企业,有去年9月国外提供线索涉及兴奋剂案件名单之列的企业,有群众举报或其他线索提供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此次检查事先不告知企业及其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有针对性的检查。对于责令停产整顿的企业,重点检查其相关品种是否已停产,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是否处罚到位,并对停产前相关品种的生产销售情况进行检查。对国外提供名单的企业及群众举报的企业则重点检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类药品的销售情况,检查相关品种的销售流向和购买方资质,查看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渠道将相关品种销往具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资质的定点批发企业、医疗机构或其他同类生产企业,出口相关品种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取得了出口准许证。查实有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的,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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