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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灾区传染病发病数同比无明显增加 |
2009-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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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孟庆普金宽昨天从卫生部获悉,专家对四川省地震重灾区传染病疫情进行阶段性分析后认为,与去年同期相比,重灾区21个县区法定传染病发病总数无增加,报告病例无聚集性。
监测结果显示,目前重灾区报告的法定传染病主要有流行性腮腺炎、肺结核、其他感染性腹泻、乙肝、痢疾、风疹、艾滋病、甲肝和手足口病等,均为散发病例,无聚集性发病现象。统计表明,四川灾区目前的传染病发病总数与去年同期相比无显著增加。灾区无鼠传疾病和传染病暴发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截至6月10日12时,四川灾区已为50多万人接种甲肝、乙脑疫苗。防疫人员累计开展消杀面积超过27亿平方米,集中安置点食品、饮用水卫生监督措施落实率超过90%,并制订了堰塞湖避险安置点及过水区公共卫生应急预案。专家通过对过去3年灾区甲肝、乙脑等传染病发病的本底资料分析发现,当地人群抗体水平不高。而且,大量北方地区援川人员进入及高温多雨季节的到来,蚊蝇等虫媒极易孳生,进一步加大了疫病暴发的风险。此外,堰塞湖泄洪后,鼠类生活环境改变,可能诱发鼠传疾病。为此,卫生部要求继续加大灾区群众预防接种工作力度和覆盖面,大力开展以杀灭“四害”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特别注意指导北方地区援川人员做好南方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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