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记者孟庆普金宽昨天从卫生部获悉,随着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启动,灾区医疗卫生系统过渡期临建和恢复重建将以地方为主。卫生部将会同四川等受灾省(市、区)进行实地考察,抓紧制定恢复重建规划。
按照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要求,灾后重建的指导原则是坚持以地方为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卫生部确定,要会同受灾省(市、区),组织人员实地调查、了解和评估卫生系统受损失情况,分别提出各受灾(市、区)过渡期和今后3年内市、县、乡(镇)、村及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以及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卫生行政机构的恢复重建规划方案。
据悉,在四川灾区,卫生系统正认真开展卫生机构受灾情况统计,自下而上填报,逐级核实,以掌握详细灾情资料。根据四川省政府确定的框架目标,卫生系统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应包括:地震灾区卫生机构现状,重建目标、指导思想和原则,重建区域范围,建设内容、建设标准,重建总体布局、总投资和规模,禁止、限制和适宜重建的地域范围,实施步骤等内容。设备配置要根据各级医疗机构建设标准,对受损的设备进行维修,不能维修的可以新购。因灾损毁的车辆和药品要按实际损失进行新购和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