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孟庆普金宽)日前,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各接收地收治四川地震灾区伤病人员及其随同陪护人员的相关补助政策。通知指出,对收治四川地震灾区伤病人员的医院,按接收伤病人员数量,平均每人给予医疗费用补助28000元。
通知指出,要妥善做好伤病人员和随同陪护人员的管理及出院返程安排,帮助解决救治期间的实际困难。对伤病人员的就餐费用、随同陪护人员的食宿费和出院伤病人员、随同陪护人员的返川交通费给予补助,原则上对每名伤病人员按1名随同陪护人员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接收地省级民政、财政和卫生部门确定。补助经费从各接收地省级民政部门接受的抗震救灾社会捐赠资金中解决,捐赠资金如有不足,由各省级财政安排经费帮助解决。
据悉,四川灾区转送1万名伤员的计划目前已全部完成。据卫生部报告,5月17日~31日,四川灾区累计转送伤员10015人。根据对接收伤员省市和医院的追踪了解,因有部分陪护家属到达收治地时转为伤员,故实际收治伤员的总数为10048人,安置的陪护家属为9099人。全国共20个省(区、市)的58个城市的367所医院收治伤员,其中,北京收治91人,天津收治83人,河北收治172人,山西收治198人,辽宁收治244人,上海收治307人,江苏收治1302人,浙江收治1021人,安徽收治103人,福建收治455人,山东收治395人,河南收治368人,湖北收治542人,湖南收治511人,广东收治948人,广西收治238人,重庆收治2279人,贵州收治288人,云南收治245人,陕西收治258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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