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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一批法律法规施行
2009-05-20

  据新华社讯(记者陈菲)自6月1日起,《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等一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正式施行。

  商品零售场所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根据有关部门规定,从6月1日起,商品零售场所有不标明塑料购物袋价格,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袋等行为之一的,将受到最高1万元的罚款。

  食品添加剂不应有健康危害

  卫生部发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自6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时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新标准指出,使用食品添加剂时,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在达到预期的效果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等。

  新标准明确,在以下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保持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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