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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委专项治理兴奋剂生产经营 |
2009-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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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乐民)从即日起至9月30日,有关部门将联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以严厉打击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净化兴奋剂市场,彻底扭转兴奋剂生产经营混乱局面,为北京奥运创造良好的竞赛环境。
4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体育总局等八部委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专项治理以境内奥运赛事承办城市及周边地区为重点范围,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为重点品种,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企业生产销售、市场经营、进出口等行为,严厉查处通过互联网非法发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销售信息和网上非法销售行为,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案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司长边振甲说,按照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专项治理中发现并查实的违法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即使“一片、一针”也一律视为情节严重而从重处罚。凡未取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批准文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予以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凡已取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批准文件,但违法生产、未按规定渠道销售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予以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凡未经批准擅自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药品批发企业,一律予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凡未按规定渠道购销的定点药品批发企业,一律予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凡经营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药品零售企业,一律予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专项整治将分为3个阶段:4月底至5月31日为全面治理阶段,6月1日至7月26日为重点督察阶段,7月27日至9月30日为巩固提高阶段。专项整治要达到无非法生产行为、无非法批发行为、无非法零售行为、无非法进出口行为的“四无”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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