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乐民)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07年第3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2007年第四季度,药监部门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共计16378次,陕西、辽宁等省共撤销75个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本期公告公布了10种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存在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药品。
这10种药品均含有大量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他们分别是:吉林本草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心舒胶囊”、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青蒿喷雾剂”、浙江杭康海洋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海蛇胶囊”、沈阳绿洲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骨筋丸胶囊”、吉林省辉南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前列消胶囊”、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生产的“甘露聚糖肽口服液”、青岛海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名威牌海麒舒肝胶囊”、吉林永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冠心软胶囊”、青海金诃藏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七十味珍珠丸”、山西创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通络止痛胶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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