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日报5月7日讯被称作“赤脚医生”的乡村医生不久也能像城里大夫一样领“工资”了。5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对苏木乡镇卫生院及嘎查村卫生室经费补助及医务人员劳务补助的意见》,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劳务补助进行了明确规定。
苏木乡镇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是内蒙古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主体,承担大量的医疗预防保健任务。长期以来,由于部分苏木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得不到保障,嘎查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缺少相应的劳务补助,待遇较低,直接影响到基层三级服务网络的稳定。
为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该文件规定,各级政府要对苏木乡镇卫生院进行财政补助,一般苏木乡镇卫生院要达到规定工资总额的80%以上,国贫、区贫旗县卫生院要达到工资总额的90%以上,边境牧区卫生院要达到工资总额的100%。对于嘎查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劳务补助,要按每人每天补助8元,每月30天予以补助。据悉,劳务补助经费来源将由旗县级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证,由旗县卫生局按月发放。(许晓岚生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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