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钱峰)少数乳品企业近期宣称生产“无抗奶”,误导消费者,严重扰乱乳品生产经营秩序。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就此联合发布公告,要求加强生鲜乳品抗生素残留量管理。 公告要求,严禁在乳品标签、标识和广告中宣传“无抗奶”等不科学、不符合实际的内容。各乳品生产经营和餐饮企业应当停止“无抗奶”生产经营活动。各地要加强奶畜养殖、生鲜乳收购、乳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依职能、依法查处违反《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乳品质量不符合《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的违法行为。发现乳品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和宣传“无抗奶”的消费者,有权向当地卫生、农业、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