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杨丽佳)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明确从今年起,将省内各类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畴。 新出台的大学生医保政策将该省范围内的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及在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所需费用由个人和政府共同分担。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按当地中、小学生参保标准执行,每人每年为80元~120元。 据悉,江苏省还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对大学生的个人参保费用给予补助。对家庭困难学生个人应缴纳的参保费用,鼓励各地通过社会医疗救助、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社会慈善捐助等途径予以解决。政府补助资金方面,公办学校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责,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由省级财政安排。 《通知》明确,大学生医保主要保住院和门诊大病,其报销水平不低于学校所在地的城镇居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