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江西抚州市卫生局正式回购浙江省杭州市回音必集团经营的抚州第二医院。前不久,江西崇仁县、上海市等地也出现政府回购民营医院的现象。这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热议。(4月20日《京华时报》)
医院由公转民,再到由民转公,看上去是公共医疗服务的回归。但是,政府是否能够还原公立医院的本色,还原公立医院本色需要付出多少成本以及需要多长时间,还是一个未知数。只有当民众充分享受到公共服务时,才能说政府回购民营医院是在购买公共服务,是成功的。
一方面,民营资本之所以愿意被政府回购,显然是为了甩包袱。这就说明了民营医院的生存环境极其不理想。尽管“新医改意见”明显提高了民营医院的地位,让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在某些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但并没有消除民营资本对民营医院发展前景的忧虑。而民营医院减少的话,公立医院面临的压力则更大,公益服务的质量也会受影响。
另一方面,“新医改意见”加大了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力度。不管是民营医院找上门来希望被政府回购,还是地方政府主动去回购,很有可能想借新医改的东风自己来图利。
笔者并不是反对回购民营医院,主要担心的是,地方政府回购民营医院是否真正基于公益目的,即民营医院恢复公立医院后,是否还能提供廉价的公共医疗资源?而且,回购的程序是否合理,是否经过充分论证和民意认可,当地公立医院是否真的不足,必须要通过回购民营医院来弥补?这些问题都要解释清楚,否则,就难以消除公众的疑虑。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新医改的战斗已经打响,为保障其顺利推进,相关政府监管部门,理应对新医改中类似于地方政府回购民营医院这样的蹊跷现象保持足够警惕,该规范的规范,该叫停的叫停。笔者以为,地方政府推行新医改的首要任务应该是做好现有公立医院的改革,是否回购民营医院则是第二位的事情。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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