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监督所昨天发布消息称,从本月起,本市将对未评星级的住宿场所、经营面积400平方米以上沐浴场所、所有游泳场所开展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公共场所内如发生传染病疫情或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其卫生信誉度一律定为C级。 卫生行政部门在有关场所评分完成后,将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按照《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的标识向社会公示,并张贴在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