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的季节,一条消息却让人揪心,那就是手足口病疫情上升势头迅猛。
据卫生部发布的消息,今年1月1日至3月26日,全国30个省份(除西藏)共报告手足口病例41846例,报告死亡病例18例。手足口病虽然来势汹汹,但可防可控,倒也不必过度紧张。人们却难免会有一丝疑问:这么多病例,肯定不是一下子冒出来的,为什么在此之前,公众不知道呢?
梳理一下今年关于手足口病的新闻,不难发现,最早集中发生疫情的,是河南省民权县。记者在采访时看到,县医院里住满了相同病症的患儿:发热、手足口腔等部位出现疱疹、溃疡。他们却分别被医生诊断为脑炎、上呼吸道感染、颅内感染、肠道感染等病症。后来,在舆论的压力下,民权县上报的手足口病例才多起来。卫生部通报批评了民权县,民权县也免去了县卫生局局长杨保军和县人民医院院长王在启的职务。看起来,民权县关于手足口疫情处理失当,是肯定的。那么,有没有存在瞒报疫情的现象呢?卫生部新闻办主任邓海华表示,河南民权、山东菏泽有可能有漏报,至于是否存在故意瞒报,需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综合调查,有了结果会进行公布。
关于疫情瞒报,我们是有过很深刻的经验教训的。近一点的一次,是去年。也是在3月份,安徽阜阳出现多例手足口病症,但当地有关部门却遮遮掩掩,直至4月下旬,迫于舆论压力,才发布疫情消息,后来,疫情在全国各地蔓延。远一点的一次,更是让中国人刻骨铭心,那就是2003年春天的非典疫情。非典带给我们最深刻的教训,就是瞒报疫情会带来多么严重的后果。正是非典疫情大爆发,暴露出我国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严重滞后的问题,也使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并促使相关立法脚步大大加快。说非典催生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不为过。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可是,尽管有了这个条例,一些政府部门,遇到问题,还是习惯“遮丑”,却不习惯信息公开。为什么会这样呢?就以手足口病疫情为例来分析,是不是上报了疫情,公开了信息,上级部门会因其“防治疫情不力”而加以问责呢?是不是如果隐瞒疫情,倒是有可能免于问责呢?我想,这种侥幸心情,在有些官员心里,是有的。这里,必须明确一点,“防治疫情不力”,的确是失误或是失责;但故意瞒报疫情,则是犯罪。在公共卫生事件上报制度的设制时,必须严格区分这两种情况,对故意瞒报,要依法严惩。此外,不瞒报疫情,有两层意思,一是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二是要在第一时间告知公众。至于导致公众过度恐慌等所谓“副作用”,完全可以通过科学的解释来避免。再说,老百姓不能及时得到准确信息的恐慌,肯定要远甚于信息公开。汶川大地震这么大的灾难,政府及时公开信息,公众的情绪还不是很快就稳定了下来。
卫生部部长陈竺3月28日强调,要做好手足口病的报告工作,严禁瞒报,防止漏报、误报。
千万不要忘记非典的经验教训,要警钟长鸣。(李天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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