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大河报记者王勇实习生文娇娇)“患者只要交纳50元钱,医院就可以随意改写初次就诊日期,我感到这种做法很不妥当。”昨日,郑州的纪女士向本报反映。 据纪女士讲,3月7日,她丈夫焦某到丰益肛肠医院肛肠诊室做痔疮手术,“我丈夫把病历和收费单据拿回家后,我发现病历上把初次就诊的日期写成了3月2日,我丈夫说多花了50元钱才改写成这个日期的,目的是为了方便使用医保卡报销”。 昨天下午,记者跟随纪女士一起来到丰益肛肠医院肛肠诊室。负责门诊的庄某解释说,更改日期是为了方便病人报销。为此多收50元钱是医院的规定。 河南省卫生厅医政处的刘笑天称,根据我国《病历书写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医生在病历上必须如实填写病人到医院看病的时间。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