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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乐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月25日发布消息称,该省在开展染发类化妆品专项监督抽验中发现,有6家企业7个品种的染发类化妆品涉嫌违法添加间苯二胺。
这6家企业7个品种染发类化妆品分别是:中山市佳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科威丝染发膏(自然黑)、茜丽染发霜(黑色);中山茜丽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倩妮植物焗油黑发霜;广州市白云区小四郎化妆品厂生产的小四郎染发膏(黑色);广州市海露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伊丽卡染发膏(自然黑);广州市白云区大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丹卓丽染发膏;标示为“北京章光101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北京章光101染发膏。
根据有关规定,染发类化妆品属于九大类特殊用途化妆品之一,必须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才能生产,生产中不得添加间苯二胺。
检验发现,上述7种染发类化妆品的间苯二胺含量在0.09%至0.23%之间。原卫生部化妆品卫生标准委员会委员、华南师范大学教授裘炳毅表示,我国目前对于染发类化妆品的间苯二胺含量标准,是对照欧盟2007年新标准制定的,规定不得添加间苯二胺。他说,“不得添加”与“不得检出”是有区别的,因为微量的间苯二胺也有可能由对苯二胺原料带进,但是人为地添加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介绍,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5家广东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并将标示为“北京章光101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北京章光101染发膏的相关情况通报给了北京市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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