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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禁烟要出狠招 客人抽烟超市不管将被"连坐"
2009-05-20
  中新浙江网3月25日电 昨天,杭州市召开研究《杭州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立法专题会议,杭州市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研究分析。《条例》草案将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向社会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待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杭州市市长蔡奇表示,杭州市控烟势在必行,控烟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主,要结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做到可控可管。《条例》适用范围主要在杭州市区,其余五县(市)(富阳、建德、桐庐、余杭、临安)参照。但对于五县市,在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等公共场所则必须禁烟。

  经营者对吸烟者不劝阻也将面临处罚

  《条例》草案将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影剧院、大型商场超市、公共交通工具等规定为禁烟场所,对于餐馆、宾馆及部分娱乐场所等,则允许设置一定比例的吸烟客房或吸烟区。而对目前禁烟较为困难的场所,如歌舞厅、演艺吧、酒吧、咖啡吧等,则倡导禁烟。

  《条例》草案规定工作场所的礼堂、会议室完全禁烟,使用面积大于20平方米的公共场所才能设置吸烟区,经营性住宿场所允许吸烟的客房数量应小于该场所住宿客房总数的50%。吸烟区必须设置明显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对于处罚对象和处罚金额,《条例》草案对吸烟者进行了严格的界定,规定在禁止吸烟的区域内吸烟或携带燃烧的香烟或烟斗均为违法者,个人将被处罚。同时,《条例》草案赋予了禁烟场所的经营者、使用者或所有者对吸烟者进行监督的权力和义务,如果经营者对在本单位禁烟场所和禁止吸烟区域内的吸烟者,不予以劝阻,或劝其离开现场,一旦被发现,将被处罚。

  杭州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草案的处罚是重单位,轻个人。如消费者在公共场所发现有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或经营者不加劝阻,都可举报,并做好相应的取证工作。

  不定期对禁烟场所检查

  专题会议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专家对《条例》草案中所提及的禁控烟的具体场所、处罚力度及执法主体进行了深入探讨。

  不少单位负责人都表示,《条例》草案应对禁烟、控烟的具体场所更科学的划分,而且如果执法主体由卫生行政部门来负责,会不会因为人员力量不够,而难以满足大范围执法需要,是不是应该专门成立一支队伍?

  杭州市卫生局局长陈卫强说,目前杭州市卫生监督所共有监督人员80人,外加各个区的卫生监督人员,今后将属地管理,不定期的对一些场所,尤其是完全禁止吸烟的场所进行突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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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对控烟有什么好的建议

  浙江大学医学院控烟研究所主任杨廷忠教授说,所谓公共场所指的是公共场所的室内,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的办公室都应该禁烟。

  “面积大于20平方米的公共场所才能设置吸烟区,这个范围还是太小。”杨廷忠教授说,他建议100平方米-200平方米左右的公共场所可设置吸烟区。

  杨廷忠教授表示,这次所制定的控烟条例应从宏观的角度来考虑,控烟应是大范围,不单只是对某些地方禁止或控制,还应包括烟草广告的管理等。控烟并不是一个两个部门就能管理,而是应该聚集社会各种力量,一起来管理。

  “《条例》的制定处罚并不是目的,日常的管理和执法才是关键。”杨廷忠教授说,希望《条例》正式出来后,相关部门能认真考虑《条例》该如何实施,如何宣传以及对执法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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