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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12种出生缺陷最高获赔2万
2009-05-20

2009年03月13日08:27

  (记者赵伟)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召开的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会议获悉,今年,我市将把孕产妇和新生儿保险范围从“新农合”扩大到“新城合”,孕产妇死亡将可得到2.5万元赔付。

  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全市共有104名孕产妇死亡,死亡原因排在前5位的分别是产科出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羊水栓塞、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合并肝脏疾病,其中,一半左右都死于产科出血。导致孕产妇死亡的原因,除了相关疾病外,不做产前检查导致死亡的比例高达34.62%。此外,在去年死亡的孕产妇中,计划外生育死亡的比例更是高达70.19%。

  今年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孕产妇和婴儿都可以享受到孕产妇和新生儿保险。据悉,这一保险是由政府“买单”集中投保,商业保险公司承保,投保标准为50元/人。

  根据规定,婴儿在出生后6个月死亡,将得到3000元赔付,12种出生缺陷赔付为5000~20000元,孕产妇死亡赔付为2.5万元。

  “孕产妇从住进医院开始就自动可以享受保险,并不需要复杂的程序。”市卫生局妇社处负责人表示,今年他们还将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协调配合,简化赔付程序,确保赔付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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