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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短信当“医托”市民勿轻信 |
2009-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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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许沁
晚报讯继向居民信箱里投放宣传单页,借“招聘”、“庆祝”、“迁址”等名义变相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后,最近闵行区卫生监督所又发现了医疗广告的最新变相新形式:即通过手机短信大做医疗推销。卫监部门提醒市民,当手机收到此类短信时,切勿轻易相信,以免受骗上当。
最近,闵行区一市民手机里收到这样一条短信:“某某医院烤瓷牙大升级,‘以牙换牙’有好礼……”。闵行区卫生监督所有关人士表示,通过手机短信来投放医疗广告,如此诱惑性的语言,完全违背了国家允许发布医疗广告的内容要求。此外,其《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批准文号更无从谈起。如果不是具有专业知识的卫生监督员,仅从普通消费者的眼光来看,根本不可能判断出这条手机短信是条非法医疗广告。一些正好想做烤瓷牙的市民也许就会因此上当,前去尝试,这就是最大的蒙人之处。
目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对医疗广告提出一些形式性要求,比如:禁止发布保证治愈或隐含保证治愈的、宣传治愈率和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利用患者或其他医学权威机构、人员、医生名义形象进行宣传等。但也有一些医疗机构借助医院“招聘”、“庆祝”、“迁址”等名义,变相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甚至大肆介绍医院科室等,以变相形式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规避医疗广告的严格要求。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闵行卫监部门提醒市民,《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已统一了医疗广告发布形式和内容,合法的医疗广告都要与其审批内容一致,反之就是违法医疗服务类广告。对于首次出现手机短信医疗广告,市民切勿盲信受骗上当,就医还需到正规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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