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疆
在北京会议中心九三学社界别的小组讨论会上,三鹿奶粉事件再次引起热议。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支树平表示,在这个事件中,虽然质检部门不能推脱责任,但也不能承担无限责任———牛奶的生产,涉及多个部门,实行分段监管:奶农、奶站由农业部门监管;到工厂里面,由质检总局监管;进入市场,是工商总局管;到了餐桌上,由卫生部管。在支树平看来,三鹿事件虽然过去一段时间了,但暴露出来的社会诚信问题、检测标准的缺失问题、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职责明确问题,仍然值得认真反思。(3月8日《中国青年报》)
支树平副局长的“反思内容”不由得使人浮想联翩———所谓“社会诚信问题”,显然是在声讨不良企业;三聚氰胺不断蔓延,是因为“检测标准的缺失”;事件突然大面积爆发,是因为部门之间的职责不明确。真正值得质检部门反思的是部门职责不明确的现状,作为其中的“受害者”,他们“不能承担无限责任”。
所谓“不能承担无限责任”,显然是针对食品安全的多头管理而言。但是我想,在关乎公众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领域,如果各职能部门都能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多头管理未必是什么坏事———为公众的安全多增加一道屏障难道不好吗?问题的关键是,多头管理的各方往往热衷于在涉及部门利益的地方“重叠”,在履行职责的地方出现“真空”。面对这种“齐抓都不管”的局面,多头管理的各方都理应做出属于自己的检讨,而质检部门的此次反思显然差强人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强调“奶农、奶站由农业部门监管”,实际上是在暗示三聚氰胺可能添加于原料环节,但是,如果质检部门能够严格监督企业的加工和生产,问题奶粉又怎会源源不断地流向市场?进入市场归工商部门管理,但工商部门只是负责规范产品销售,如何知道其中实际的成分?作为一种慢性有害物质,没有发现突发事件的卫生部门总不能深入每家每户的餐桌,拆开人家的奶粉拿去化验吧?多头管理的弊端确实存在,即使如此,责任归属也各不相当,作为产品流向市场的最后一道屏障,质检部门为何如此漏洞百出?
我们当然不能苛责质检部门“承担无限责任”,但请承担起属于自己的“有限责任”,于质检部门如此,于其他部门亦如此。(赵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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