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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论文造假事件李连达院士负连带责任 |
2009-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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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天舒)3月6日,中国工程院公布了浙江大学李连达课题组论文造假事件调查结果。中国工程院认为,李连达对造假论文上的署名确实不知情,但是负有管理不严的连带责任。
中国工程院副院长、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主任杜祥琬向媒体通报指出,浙大原副教授贺海波等人论文剽窃一事情况属实,剽窃证据确凿,多篇论文剽窃造假,盗用其博士生导师的研究结果,一稿两投,擅自署他人名字,擅自署基金支持等,属多重学术不端行为并发。
杜祥琬说,从目前浙大及有关方面调查的结果看,贺海波论文上的李连达署名是在李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擅自署上去的。但李是贺海波博士后期间的合作导师,又是学院的院长,对这一论文剽窃事件至少负有在科学道德建设方面疏于管理、教育不力、监管督查不严的责任。
针对院士兼职问题,中国工程院指出,院士对兼职应谨慎,力所不及、不能认真尽责的职务不要兼任,特别是对负有行政责任的实职更应谨慎。目前,中国工程院已向各院士写信提醒,要求院士严于律己,不宜多兼职。
此外,中国工程院披露,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李连达课题组也有数篇论文涉及中英文两投,与浙大论文造假事件情况类似。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中国工程院公布调查结果之后,全国人大代表、浙大校长杨卫3月6日通过媒体表示,浙大已经不再续聘李连达院士。杨卫说,3月20日,浙大将开一个“导师学校”,对新担当导师的人进行培训,内容是关于如何指导学生。此外,李连达去年11月兼职药学院院长一职聘期已满,将不再获得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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