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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厅长刘少明:医院不得无理推诿病人 |
2009-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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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周沐辉)昨日,本报报道了《妻子待产辗转17小时找医院》后,省卫生厅厅长刘少明高度重视,立即作了批示,要求各级卫生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好群众住院难的问题,各级医院都要坚决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无理推诿病人。
从商洛来西安打工的李强和妻子张珍,租住在西安市北郊徐家湾红旗村,3月2日凌晨2时,怀孕39周的张珍腹部剧痛。因多家医院没有床位,辗转到下午5时还住不上院,只得求助于媒体。在媒体记者协助下,晚7时,张珍顺利住进尚有床位的西安华仁医院。
省卫生厅《媒体动态》对此作了反映后,刘少明厅长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看了这则报道,使人心情难以平静。这种情况并非个别现象,应引起各级卫生主管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好群众住院难的问题。各级医院都要坚决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无理推诿病人,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昨日下午,省卫生厅已将刘少明厅长批示及《媒体动态》印发各市区卫生局和各医疗机构,要求切实采取措施,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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