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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委马明哲提建立强制医疗责任险制度议案 |
2009-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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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哲] 本网获悉,全国政协委员、平安集团董事长马明哲近日向全国政协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交议案,建议用3至5年时间在我国建立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确立医疗机构和医生的强制投保义务,以分散医疗损害赔偿的风险,并使受害人的损失及时得以补偿的一种保险制度,有强制性和标准化的特点。
据卫生部及有关研究机构的统计,目前全国每年发生医疗纠纷逾百万起,但70%以上的纠纷无法得到及时解决,主要原因是赔偿标准不一致、责任难以厘定,加之许多小型和民营医院财政困难,对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对此马明哲提出了两点建议:由卫生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医疗责任事故鉴定、赔偿标准,为妥善解决医疗纠纷提供依据,确保病患者的权益得到平等保护;同时,马明哲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卫生部、保监会共同研究,用3到5年的时间,分阶段、分步骤将医疗责任保险由自愿投保,过渡到半自愿投保,待条件成熟后,通过立法建立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马明哲认为,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在发达国家已成为普遍做法,有较为成熟的运作模式和经验。在过去的几年中,我国在医疗责任保险领域也积累了一定经验,为建立强制医疗保险制度奠定了基础。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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