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大连2月20日电(记者蔡拥军)辽宁省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日出版的当地媒体上发表通报,称大连金港安迪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人用狂犬病疫苗违法添加核酸物质案的行政调查工作已经完成,生产企业和直接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
通报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对此案作出严肃处理: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撤销人用狂犬病疫苗和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企业生产许可证;收回人用狂犬病疫苗和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GMP认证证书;处直接责任人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同时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移送。
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毛立告诉新华社记者,对此案的调查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和安排下开展的,辽宁省和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进行,目前基本事实的调查已经结束,此案的详细情况将由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近期公布。
大连金港安迪生物制品有限公司2008年生产的11批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于今年1月6日被检查出含有违法添加的核酸物质;此后,这家企业生产的两种人用狂犬病疫苗被全部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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