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8日电(记者张晓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对监测抽查发现的十个严重违法医药广告进行了曝光,同时提醒消费者谨防上当受骗。
这十个广告是:
——《重庆晨报》2008年12月3日发布的重庆华西妇科医院医疗广告,未经卫生部门审批,宣传BBT自凝刀、LEEP刀微创诊疗技术及效果。
——《半岛都市报》2008年12月3日发布的爱动力保健食品广告,有关美国“爱动力”引爆男人幸福等内容,夸大保健食品功能,宣传改善性生活的作用。
——《生活报》2008年12月4日发布的龙升风痛片药品广告,超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批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
——《内蒙古晨报》2008年12月2日发布的延生护宝茸杞补肾健脾茶药品广告,超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批内容,扩大药品功能主治范围,使用患者名义作证明。
——《太原晚报》2008年12月3日发布的太原市中心医院集团第三医院医疗广告,未按卫生部门审批内容发布,宣传有关疾病的诊疗技术方法。
——《沈阳晚报》2008年12月3日发布的尧王保心包药品广告,隐含保证治愈内容,使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夸大使用效果。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南国早报》2008年12月2日发布的303医院医疗广告,未经卫生部门审批,宣传有关疾病的诊疗技术和方法,隐含保证治愈内容。
——《京华时报》2008年12月4日发布的北京华山医院医疗广告,使用患者名义作证明,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长江商报》2008年12月3日发布的武汉华夏医院医疗广告,利用医疗资讯栏目变相发布医疗广告,在介绍治疗妇科疾病的内容中出现医疗机构联系方式等医疗广告内容。
——青海卫视2008年12月24日发布的海珠金咳息胶囊药品广告,以电视购物形式发布,宣传药品的有效率,使用医疗机构和患者名义作证明。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对上述违法广告依法进行了从重查处,并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单位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未达到效果的将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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