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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生厅拟设专职机构监管食品 |
2009-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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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改由卫生厅管理,取消省以下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垂直管理,改由地方政府分级管理
监管食品
拟成立: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专职机构
职能:统筹协调食药监、工商等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监管药品
拟成立:省卫生厅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处
职能:规范基本药物的生产和采购
(记者杨益)昨日,全省卫生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我省拟成立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专职机构、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处,以便更好地保证食品、药品安全。
省药监局改由卫生厅管理
省卫生厅隋殿军厅长介绍,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明确:由省卫生厅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厅管理,取消省以下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垂直管理,改由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业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卫生部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我省拟成立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专职机构,逐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省食品安全整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管理,并要求适时对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进行整合。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拟设管理处负责药品安全
省卫生厅拟申请设立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处,并将加强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建设,规范基本药物生产、采购。会上要求,各级食药监部门要切实加强药品监管,确保不出现大的药害事件。要进一步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重点抓好批准文号清查收尾工作、高风险药品监管、市场准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全面提升涉药企事业单位的整体水平和药监部门的监管能力。
要让百姓“看得起病”
会上,省委常委、副省长马俊清要求,医疗卫生部门要大力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努力建设一支医术高超、医德高尚的医疗卫生工作队伍,要着眼让老百姓“少得病”或“不得病”,努力实现从“重治疗”向“重预防”的转变;要着眼让老百姓“看得起病”、“吃得起药”,努力解决“看病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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