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新修订的《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办法》正式公布。从6月1日开始,本市0-16岁的残疾儿童少年均可享受机构康复补助,补贴额度也大大提高,最高每月可获得2000元补贴。
市残联康复部主任赵建民介绍,2009年本市出台《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暂行办法》,规定本市0-16岁残疾儿童少年可免费领取康复辅助器具如轮椅、电子耳蜗等,同时0-7岁残疾儿童在残疾人康复机构康复可获补助,7-16岁残疾儿童少年在社区可获补助,其中后者一年补贴费用仅为1000元。
“经过调研,也征求了残疾儿童家长、专家、基层残联的意见,我们发现《暂行办法》补助范围有一定限制,且补助标准过低。”赵建民说,此次公布实施的新办法提高了补助标准,也扩大了残疾儿童少年享受康复补助的年龄范围,“7-16岁的残疾儿童少年去机构接受康复训练也可获得补助。”
每月最高补助可达2000元
赵建民介绍,每人每月补助总金额补贴标准提高后,视力残疾儿童少年每月可享补助最高不超过500元,肢体、智力、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少年最高不超过1500元,精神、多重残疾儿童少年最高不超过2000元。
具体补助办法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康复训练与服务,每月康复费用不足(含)500元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给予补助;每月康复费用超过500元的,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其超出部分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70%给予补助;在康复服务指定机构接受康复服务的,其超出部分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
“在社区康复的补助额度最高,是为了鼓励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康复。”赵建民说,新办法主要针对本市有残疾人证的儿童少年,预计至少有5000人受益。“对于没有残疾人证的,只要确诊了病症,可以先给予救助,后办证。”
残疾孩子康复有望全免费
赵建民说,本市低保及重残家庭的贫困残疾儿童少年,还可免费在康复救助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与服务。他透露,本市新的残疾人保障办法正在市人大审议,等该办法出台后,“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还有望朝着免费的方向发展。”
他同时表示,由于残疾儿童少年家庭需要预先垫付孩子的康复费用,再到残联报销领取补贴,所以此次还缩短了经费结算周期,同时规范了康复服务机构的准入标准。
据了解,新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开始实行。根据新办法,具有本市户籍、年龄不满16周岁、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儿童少年,均可向当地居委会提出申请,享受康复补助并获得免费配发的辅助器具。 (陈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