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许光辉)记者从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为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对城中村改造项目实行权力下放,用地报批材料一律下放到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去年以来,河北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城镇面貌三年变样活动,对城中村进行全面改造。河北厅提出在三年大变样中涉及城中村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的,除项目建设用地地块坐标材料报省国土资源厅外,其他用地报批材料不再报省,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进行实质性审查。符合规定的,由市、县政府向省政府呈报批准征收用地的请示。为解决城中村改造用地审批过去受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用地转用指标限制,造成审批难、审批慢问题,河北厅今年出台特殊政策,提出对城中村改造项目,不需要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受指标限制。在供地方式上,对城中村改造用于安置原城中村村民的住宅土地和公共设施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村民自愿采用出让方式提供安置用地的,可按政府确认评估地价的40%收取土地出让金。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理清城镇土地权属,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河北厅要求各地按照“统一消化,一次性处理”的原则,对因手续不规范、不完备等原因没有土地登记手续的,在没有争议的前提下简化环节,从速从快补办土地登记手续,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拆迁、补偿工作顺利进行,不留隐患。对已规划、建设为城市绿地或其他用途的土地,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保障供地方面,今年河北厅在下达年度用地计划时,提出要确保城市拆迁、安置用地。对各地申请使用省预留指标用于三年大变样项目的予以倾斜。为拓展城镇建设用地空间,继续实行土地置换政策,对废弃的建设用地整理复垦达到耕作条件的,可等额置换新的建设用地。对在三年大变样中,需异地安置的搬迁工业企业,可采取协议方式提供新的安置用地,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出让价收取土地出让金。企业原用地由政府收回出让后,土地收益可根据安置企业的需求用于企业搬迁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