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海洋局印发《关于下达2011年地方围填海计划[JiHua]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计划[JiHua]中,地方围填海计划[JiHua]安排量比去年略有增加。
《通知》要求,要切实发挥围填海计划[JiHua]的管控作用。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科学运用围填海计划[JiHua]管控手段,把握好调控的力度和节奏,增强调控的针对性和灵活性,要按照节约集约用海的要求,统筹安排计划[JiHua]指标,严格控制围填海规模,合理安排围填海计划[JiHua]指标执行进度,优先保障国家重点基础设施、产业政策鼓励发展项目和民生领域项目的围填海活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严格加强计划[JiHua]执行监管。严格围填海审批审查,实时监控计划[JiHua]执行情况,加强计划[JiHua]执行考核。在围填海计划[JiHua]执行过程中,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与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要求共同做好计划[JiHua]执行工作;审批围填海项目不得突破下达计划[JiHua]指标规模,对于超指标审批的,按照超一扣五的原则扣减下一年度计划[JiHua]指标。建设用围填海计划[JiHua]指标和农业用围填海计划[JiHua]指标不得混用,各类指标均不得跨年结转。
建立完善围填海年度计划[JiHua]台账管理制度。在围填海项目审批过程中确认并根据批准情况及时核销计划[JiHua]指标,对执行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按季度上报执行情况和围填海实际情况,并于今年9月对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形成报告报国家海洋局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海洋报记者 张 艳 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