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高考对学生都不做年龄限制了,在小学生入学年龄上的"硬杠杠"也该改改了。”市政协委员、上海中医药大学针灸经络研究所所长吴焕淦递交提案呼吁“弹性入学”。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按照对该法的理解,现在各地学校普遍执行的是截至当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报名就读小学一年级,9月1日出生的孩子,则要等到下一年才能入学。对于大多数小学一年级新生来说,满6周岁的与差几天或差一两个月满6岁的孩子在智商与学习能力之间并无明显差异。满6周岁入学规定虽然合法,但不合理,也不科学。不合理的规定在事实上也给学校乱收费制造了借口。每年七八月份孕妇扎堆剖腹产生孩子、非法修改孩子出生日期、四处找人说情或交高额赞助费等比比皆是,形成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矛盾。
“现今,国内许多城市的中心城区,很多家庭因拆迁等原因搬出,各学校招不到学生而开始合并,实行小班化教学,这时还死守年龄规定,就有点于法于情不通了。 ”吴焕淦委员说,法国、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的儿童入学年龄为5岁,美国则更有弹性,入学年龄为5岁—7岁,这对我们应该有所启发。
他建议,将接受义务教育的基准年龄与小学入学年龄区分开来,对小学入学年龄规定5岁—7岁的弹性幅度,由家长根据情况自由选择入学。其次,儿童上学能力是可测量的,可以创建中国的入学年龄评估机制,由医学专家和教育专家对每个孩子做一个成熟度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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