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政府借走的65万元征地款为何6年到不了农民手中 |
2009-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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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万元回来了。
这65万元本来是给农民的征地款,却被政府借走了;从2002年12月到2009年5月,一借就是6年多;6年多来,它一直以账外资金(即“小金库”)的身份四处漂泊;不少政府部门,甚至一些领导干部,都与它有染。
如今,政府通过财政拨款65万元的方式,终于将它拉进账内,可是事情似乎并不如此简单……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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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和2004年9月的两份领款明细表,附有领款人或代领人的签名。 本报记者 滕兴才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区政府借走征地补偿款
65万元是一笔征地补偿款的一部分,原本它该属于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大岗岗村的62户被征地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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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6月20日,新邱区人民政府与大岗岗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两份征地协议,即《新邱区人民政府在新邱区长营子镇大岗岗村征用土地建设综合农业园区协议书》(以下简称“征用土地协议书”)和《新邱区人民政府在新邱区长营子镇大岗岗村承包土地建设农业园区协议书》(以下简称“承包土地协议书”)。根据两份协议,新邱区政府为加快经济转型步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征用了大岗岗村62户农民的承包地共计543亩,用于建设综合农业园区。其中,按照征用土地协议书以每亩38572元的补偿价格征用的土地有77亩,按照承包土地协议书以每亩每年200元的价格租用的土地计466亩。
协议签订后至2002年下半年,65万元随着数百万元的征地补偿款一起被陆续拨付到村里。但是,无论是征用土地协议的77亩,还是承包土地协议的466亩,村民都以每亩每年200元的标准领取补偿款,其余款项村民们均不知去向。其中就包括2002年12月被区里借走的这65万元。
在大岗岗村村支部书记齐凤荣的手上,有一份2002年12月11日写下的欠条。欠条是阜新市新邱区采煤沉陷区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沉治办”)打给大岗岗村村委会的。欠条的内容非常简单:“今欠大岗岗村征地款65.0000万元。新邱区采沉治理办。”
据记者了解,东北地区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是国家振兴东北计划中的重要工作之一。东北地区作为我国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曾为国家作出过重要贡献,但也付出了沉重的生态代价,在城区附近形成了大面积的采煤沉陷区。为了解决沉陷区居民的生产生活困难,国家从2002年开始,陆续投入巨额专项资金,在东北进行采煤沉陷区治理,辽宁省阜新市是首批治理城市之一。
新邱区沉治办作为新邱区区政府的临时派出机构,由区政府直接管理。因此,齐凤荣在接受采访中,一直都称这笔借款是“区政府借钱”。
新邱区沉治办成立于2002年1月。现任新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自然,2002年12月正担任沉治办主任一职。7月13日,出差在外的王自然通过电话告诉记者,虽然欠条不是他写的,但这笔钱正是经他手向大岗岗村借的。他在电话里还一再肯定地纠正记者提及的欠条内容,“应该是‘今借’,不是‘今欠’”,虽然他的坚持是错误的。
在大约3分钟的采访中,王自然一再强调:“这是政府行为,不是我自己的事情。我个人的话,我借他钱干啥呀。”他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这笔钱现在已经还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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