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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规范行业协会评比表彰活动坚持谁主办谁出钱 |
2009-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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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27日电 福建省人民政府秘书长、省政府纠风办主任冯声康今日做客人民网,就“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接受本网记者在线视频采访并与网友交流互动。在谈到福建治理行业协会评比表彰过多过滥的情况时,冯声康表示,为了规范管理,制定下发了《福建省社团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全省性社团在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时,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一是合法性原则,举办的活动必须在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及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二是面向会员原则,各类活动必须在会员范围内开展;三是谁主办、谁出钱的原则,严禁向会员收取任何费用或变相收费;四是文明节俭的原则,举办活动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注重社会效益;五是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
据冯声康介绍,在2007年开展的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工作中,福建重点对行业协会开展的各类业务达标单位评选、单项业务活动优胜奖、项目奖,特殊荣誉的授予(如品牌效应项目)和旨在提高企业单位知名度的排序活动等进行清理,经过清理,省级社团组织保留和合并项目仅占原先所有项目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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