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8月17日电 因未设安全警示标志,江苏省丹阳市一截“断头路”导致两名定远籍农民工意外死亡:胡祖勇和他的小徒弟陈浩。工友们认为,施工方对两人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在随后的维权过程中,工友们却处处遭到冷遇。日前,记者赴丹阳市对这起事件进行了调查。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两皖人殒命“断头路”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事发地点在丹阳市的后巷镇。胡祖勇的弟弟胡飞告诉记者,今年7月29日晚上下班后,他和哥哥胡祖勇、哥哥的小徒弟陈浩以及另一名工友,分乘两辆摩托车到相距数公里外的亲戚处小聚。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如果不是那截‘断头路’,哥哥和小徒弟都不会死的。 ”胡飞所说的“断头路”位于后巷镇郊区的五星路上,由于当地正在修筑一条纵向公路,施工单位将原来的五星路挖断,“断头路”由此形成。 “被挖断的地方既没有路灯,也没有警示标牌。 ”胡飞说。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晚饭后,4个人又分乘两辆摩托车一前一后往回赶。可是,胡飞回到家后,发现哥哥及其小徒弟并没有回家。一路寻回到事发现场,民警告诉他:胡祖勇等两人骑车撞在“断头路”的截面上,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工友维权屡遭冷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如果工地上安装有照明设施和警示标牌,他们根本是不会出事的。 ”事发后,胡飞反复到事发现场进行观察,发现现场虽有一盏路灯,但当晚并不亮。工友们一致认为,对于胡祖勇与陈浩的死亡,施工单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令胡飞他们十分不解。当工友们来到后巷镇派出所报案时,派出所竟以“此事与派出所无关”予以拒绝。无奈之下,工友们数次来到后巷镇政府,镇政府让他们找施工单位,可却又拒绝透露施工单位的具体名称和责任人。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哥哥和陈浩的遗体至今依然存放在殡仪馆里,每天300元的费用令我们难以承受。 ”工友们设法找到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想问个明白。可是,当地派出所却将胡飞等8名工友整整关了一天,还将工友们骑去停在路边的三辆摩托车扣留,最终每车罚款400元后才予放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当地警方政府不管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自己撞死的,还要找谁?”13日上午,当记者来到丹阳市公安局事故中心打听胡祖勇事故的相关情况时,一位民警还没等记者说明来意,就没好气地反问道。在记者的一再解释下,该局重案组的一位吴警官勉强接待了记者,但并未说出个所以然来。 tujian.org
随后,记者又来到后巷镇政府,试图打听在建公路的情况。后巷镇政府办公室的一位负责人在拨了一通电话后告诉记者:“分管的陈副镇长到宜兴去了。 ”然而,听到这句话还不到一分钟,记者就在镇政府办公楼的走廊上“碰”到了陈副镇长。面对记者的追问,这位陈副镇长态度十分冷淡,只表示“这件事与镇政府无关”,随后便扬长而去。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律师称施工方应担责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安徽省律维律师事务所潘孝坤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共场所、道路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潘孝坤告诉记者,在此案中,施工单位既没有设置明显的标志,又没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应当承担责任。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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