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8月18日电 小霞(化名)在安庆开个酒店,生意很红火,原本打算回合肥老家再开个分店,却在合肥考察市场时发现了和自己的酒店同名的饭店,由于自己的酒店已经拥有注册商标,所以她认为这个饭店的名称侵犯了自己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小霞早些年就在安庆开了家“桃溪排骨豆皮汤小吃部”,慢慢发展成现在的“桃溪大酒店”,其中“桃溪排骨豆皮汤”在2000年时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注册权,由此也成为其酒店的商标。 tujian.org
据小霞介绍,她是合肥人,虽然在安庆生活多年,但是一直打算把生意做回来,在合肥开家分店。就在年初考察合肥市场时,她和家人发现合肥也有一家“桃溪酒店”。小霞认为自己在2000年就已经获得了“桃溪排骨豆皮汤”的商标权,这家酒店称“桃溪”,就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合肥的店主在接到起诉书后,并没有积极应诉。据了解,店主认为自己是安徽省舒城县桃溪镇人,该镇的排骨豆皮汤口味非常好,是一道地方知名小吃,众人皆知,所以来合肥开饭店以自己家乡为名没有问题,所经营的也是家乡菜,不存在侵犯商标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小霞在其起诉中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停止使用现有字号,并向工商部门登记变更字号,并赔偿35万元的侵权损失。案件将于9月初开庭。 tujian.org
据了解,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冲突问题,是一个颇有争议的知识产权权利冲突问题。根据《商标法》第九条“申请注册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及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于任何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登记为企业名称的字号,引起相关公众对商标注册人和企业名称所有人的误认和误解的,均应当适用维护公平竞争和保护在先合法权利人的利益的原则”之规定,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时,依据是否存在混淆和混淆的可能性及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进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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